人是有限理性的,由于分工和专业化可以减少重复学习、重复投资,增加劳动者的熟练程度,减少自给自足条件下由一种工作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的时间,故分工和专业化可以减少人的有限理性的局限性,大大提高生产率,为人们提供大量的经济剩余。然而分工和专业化意味着合作和交易的必要性。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存在,每个人都想尽可能多地占有分工和专业化产生的生产剩余,使得人们在分配分工和专业化产生的经济剩余时会出现讨价还价的现象,产生巨额的交易费用,分工和专业化产生的经济剩余大打折扣,甚至有可能阻碍分工。为了约束人们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减少交易费用,企业和市场这两种制度安排就被创造出来用以协调分工和专业化以减少交易费用。企业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其在协调分工方面比市场更有效,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是企业中最为重要的制度安排。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内容比较
1.公司治理的内容。公司治理可以细分为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本文根据整个公司治理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即本文的公司治理包括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两个部分。具体而言,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1)股东权利保护和股东大会作用的发挥;(2)董事会的形式、规模、结构及独立性;(3)董事的组成与资格;(4)监事会的设立与作用;(5)薪酬制度及激励计划;(6)内部审计制度等。这些内部治理方面制度安排的目的是建立完善的监督、激励、约束和决策机制。从市场体系的角度看,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1)产品市场。市场压力是大部分自由市场经济防止商业公司滥用它们的权利和长期维持经营的基本机制。公司治理都要依赖产品市场。规范和竞争的产品市场是评判公司经营成果和经理人员管理业绩的基本标准,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能起到激励和鞭策经理人员的作用。(2)经理市场。功能完善的经理市场能根据经理人员的前期表现对其人力资本估价,因而能激励经理人员努力工作。(3)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公司治理机制又可以划分为股权市场的治理机制和债权市场的治理机制两部分。(4)并购市场。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活跃的控制权市场作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有独特的作用,适度的接管压力也是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购机制的发挥需要支付较大的社会成本和法律成本,而且需要发达的具有高流动性的资本市场作为基础。(5)市场中的独立审计评价机制。这主要靠市场中立机构,如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的客观、公正的评判和信息发布。外部治理机制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主要是利用市场机制让经理人员感受到持续的、无处不在的压力和威胁。它与内部治理机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
2.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是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程序、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大要素组成的,只有当这五大要素都存在且有效时,我们才能判断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1)控制环境。它是构成一个单位的氛围,影响单位内部人员控制其他成分的基础。它包括员工的诚实和职业道德、员工的胜任能力、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参与、组织机构、权利和责任的规定等。(2)风险评估。单位为取得其目的而确认的分析相关风险,以构成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通常风险来自经营环境的变化、新员工聘用、采用新的信息系统、新技术的应用、企业改组、新会计方法的采用等。(3)控制活动。对所确认的风险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单位目标实现的政策和程序。它包括业绩评价、信息处理控制、实物控制、职务分离等。(4)信息与沟通。与财务报告目标相关的信息系统方法和记录。它可以确认和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以便适当归类、提供会计报表,在财务报告中揭示经济业务。(5)监督。评价内部控制实施质量的过程,即对内部控制设置、运行及改进活动的评价。根据内部控制具体实施的机制,内部控制通常又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又称为“管理控制系统”,它是建立在公司治理基础上,通过检查和改进有关管理政策和程序,有效控制企业运行,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益,实现投资人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第二个层面是企业的会计制度,又称为“会计控制系统”。它通过适当的业务权限设置和授权,准确的会计记录,及时的实物盘点,以及公允的报告等程序和方法,保证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信息的可靠性,保障投资人财产安全。这一层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认为是最具体的控制。因为控制制度能否生效,取决于是否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方取得适当的信息,而会计信息的存在与有效传递,影响到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的发挥。
3.结论。由此可见:(1)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内容存在显著区别。首先,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要素不同。公司治理包括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内部公司治理主要是企业内部权利与责任的划分,外部公司治理主要是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而内部控制主要由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两个层面以及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程序、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大要素组成。其次,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结构不同。公司治理是由两个线形结构即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组成。内部控制则是一个塔形结构,监督处于塔尖,控制环境处于塔基,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是塔身。再次,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公司治理的内容更注重对企业整体的把握包括权责划分以及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内部控制的内容则更注重对企业内部具体经营及生产活动的管理。(2)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内容又存在一定联系。由二者的内容不难看出内部控制的内容可以看作是公司治理内容中关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延伸和具体化,内部控制的内容是统一于公司治理的内容的。健全的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保证。内部控制处于公司治理设定的大环境之下,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的制度环境。内部控制能否有效运行,与公司治理是否完善有很大关系。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环境中,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与效果,并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反之,若没有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无论设计如何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会流于形式而难有好的效果。其次,公司治理中一些内容也属于内部控制,如组织规划控制实际上就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之间的组织规划,二是经理领导的内部管理机构、岗位和人员之间的组织规划。前一个层次实际上是公司治理问题。因此,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内容上有一些重合的地方。
二、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公司制企业虽然经历数十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多数企业的前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长起来的国有企业,国家在对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由于观念手段以及环境所限,仍然存在严重的行政干预现象,使多数公司只是挂了一个股份公司的牌子,并没有真正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其它中小型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也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
1.普遍存在股东大会虚设现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行使出资人权力的合法机构。股份制企业的一切重大事项,如公司议程的变更,公司董事的任免,公司的解散与合并等,都必须经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有关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方案,如重大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等,都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各国法律法规一般都对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出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中也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权,并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形式、召集方式与次数等。但是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在众多股东中,只有极少一部分愿意参加股东大会并表达自己的意愿。这常导致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发挥功能。股东大会是公司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决定直接影响到董事会和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