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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前景问题的研究_公司研究论文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栏目:公司研究    收藏本页
内容摘要: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前景问题是理论界和实物界都密切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2004年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全面审计所暴露的问题,必然再次引发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前景问题的深入思考。本文深入分析了资产管理公司前景不明确所存在的问题和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我国金融市场的一些特点,指出资产管理公司不可能像设立时所设想的那样如期关闭,而是最适合转变为投资银行,并为这一转变提出了一些操作性的设想。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 不良资产 投资银行 

2005年,似乎注定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多事之秋”。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6月2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披露,2004年,审计署统一组织对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抽查这些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金融不良资产5544亿元,占其收购总额的39%。查出各类违规、管理不规范问题和案件线索金额715.49亿元,占审计抽查金额的13%。“十年生死两茫茫”,  
资产管理公司的存续期已过去大半,距离2008年的大限越来越近,而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却依然在云山雾罩之中。这次审计所暴露的问题,必然再次引发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前景问题的深入思考。 
一.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现状 
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是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为了防范银行的金融风险,借鉴了美国解决储蓄信贷协会危机的经验,由财政部向各家资产管理公司出资100亿元而相继组建。在成立之初,就接受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券14000多亿元。随后,为了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在2004年6月又承接了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4757亿元的不良债权,2005年6月工行4600亿 元可疑类贷款全部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根据银监会7月22日发布的消息,截至2005年6月末,中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共累计处置不良资产7174.2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484.6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69%。其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201.3亿元,回收现金442.5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10%;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294.8亿元,回收现金239.2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10.43%;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096.1亿元,回收现金262.5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3.95%;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581.9亿元,回收现金540.4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34.16%。距离2008年还有三年多的时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占承接的不良资产不到50%。 
二.资产管理公司前景不明确的危害 
1.前景不明确容易诱发有中国国情的“59岁现象”。1999年,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由财政部注资100亿元,相继成立。在成立之初,财政部曾明确表示,这四家AMC的存续期为10年,即在处置完不良资产之后AMC将被关闭。尽管不断有消息称国务院有意批准四家AMC向商业化方向发展,并且四家AMC目期已批准可以从事股票承销、向具有潜力的项目追加投资、提供咨询服务等商业性业务,但是一直没有下发正式的相关文件,“十年大限”总是悬在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心头。在这样的情况下,四家AMC的从业人员在知道几年后自己存在结构性失业的可能时,难免会有在“大限”之前“大捞一笔”为以后储蓄一点资本的想法。  
2.前景不明确容易导致四家AMC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截至2005年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承接了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近2.5万亿的不良资产,根据银监会的消息,截至2005年6月末,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共累计处置不良资产7174.2亿元。在前景没有明朗之前,资产管理公司只能以十年大限为时间变量。在剩下的的时间里,要处置近1.8亿元的不良资产,在时间固定的条件下,只有价格是变量。不良资产是一种崭新的商品,被国际上不少著名的投资机构如高盛认为极具投资价值。但是商品要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价值。我国目期产权交易市场刚刚起步,在市场供给大于需求的情况下,买方的力量大于卖方的力量,意味着卖方必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四家AMC为了在规定期限之前,为了尽快让不良资产脱手,可能互相攀比进度竭力降低价格,压低现金回收率,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严重损害社会利益。。不良资产的处置真的都具有“冰棍效应”吗,是不是持有的时间越长,熔化消失的就越多,最后只剩下一根棍棒?也许我们更应该关注那些生机尚存的项目,许多项目,只要施点肥料,认真灌溉扶持,很可能枯木逢春,再度开花结果。这种增值是及其可观的。 
3.前景不明确不利于理顺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关系,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与对应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关系错综复杂,国有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到底是一种什么的关系呢?是行政关系吗?确实,国有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在人事上普遍存在相互任职的现象,如信达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中剥离出来后,截至目前,一直是建行的行长做信达的党委书记,而信达的总裁则是建行党委成员。若是行政关系,那么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就应该完全直属四大国有银行,不仅不需要财务组织上独立,更不需要其组织之外的力量来承担相应的负担。但实际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是由财政部注资100亿元成立的,其不良资产剥离的处置也得由国家财政来承担。是市场关系吗?但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是通过强行划拨的方式给设立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于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就成了穿着官服,却又干着经商活动的四不象组织。既非市场组织,也非行政组织,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关系是无法界定清楚的。对国有银行来说,就是千方百计地把不良资产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一剥了事。对资产管理公司来说,由于前景不明朗,领导层和职工可能还要回到原来的母体银行,可能牺牲资产管理公司的利益。资产管理公司和银行的关系不能够理顺,没有严格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就不能从根本上降低不良贷款的比例。例如,在1999年,四大商业银行集中剥离不良资产后,由于2002年到2004年的盲目贷款,造成了经济过热的波动。这批贷款目前距离到期期限还比较早,但我相信,可能其中的一部分还会成为不良资产。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的前景不明,成了一个四不象组织,其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就难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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