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是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和资源配置的方向标,因此,研究物价波动可以从一个侧面揭示经济运行的规律,为经济决策主体作出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价格指数的种类很多,这里我们采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作为考察指标。
一、解放以来物价波动的三个阶段
图1绘制了我国1953~1999 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增长率的波动曲线。图1显示,在1966~1976年长达11年的时期内, 零售物价基本上凝固不动,并不呈现明显的波动特征,因此,不宜将1953~1999年间的价格波动划分为几个周期。这里,我们将分阶段考察价格的变动过程。
附图
图1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增长率波动曲线
资料来源:1953~1992年引自《中国统计年鉴1993 》第237 页,1993~1999年引自《中国统计年鉴2000》第289页。1993 年以前为零售物价指数。
第一阶段:1953~1965年(共13年)。这一阶段,我国物价水平经历了一次剧烈的升降,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增长率出现了一次高耸的峰和深陷的谷。1959~1961的3年中,零售物价水平持续上涨,于1961年到达顶峰,涨幅为16.2%。1962年,零售物价下跌,1963年跌至-5.9%的波谷,峰谷落差达22.1个百分点。
第二阶段:1966~1976年(共11年)。在这一段时期内,我国物价水平的变动幅度极小。从图形上看,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增长率曲线几乎是一条斜率为0的水平直线,其涨幅从未超过1%,跌幅也仅有一年略微超过1%,最高点(1975年,0.6%)与最低点(1969年,-1.1 %)之间的落差只有1.7个百分点。这一时期零售物价的高度稳定, 是特定的历史条件造成的,当时的中央政府直接通过行政手段冻结价格。这样,尽管经济在剧烈地波动,而价格水平却“纹丝不动”。
第三阶段:1977~1999年(共23年)。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物价水平长期僵持不变的局面被彻底打破,零售物价开始持续上升。1999年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为1978年的359.8%。在这一时期,价格涨幅的波动性也变得非常明显。从1977年到1999年,我国物价涨幅可观测到4次明显的循环波动(详细分析见后)。
我们还可以按这三个阶段分别求出经济增长率与零售价格指数增长率之间的相关系数(correlation coefficient)R。[1](P1)
第一阶段(1953~1965):R=-0.85
第二阶段(1966~1976):R=-0.27
第三阶段(1977~1999):R=0.25
第一、二阶段的相关系数为负值,说明物价变动与经济变动不同步。这两个阶段位于改革前,我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和短缺经济时代,价格完全由政府所控制,不能作为一种有效的市场信号反映经济运行状况。综合以上考虑,我们主要分析第三阶段即改革后物价波动情况。
二、改革开放以来物价波动形态的测定
根据阿瑟·刘易斯(W. Arthur Lewis)的说法,确定一次完整的经济周期,可以从一个波峰到另一个波峰,也可以从一个波谷到另一个波谷,或者按周期中同样状态(波峰、低潮或整个周期)一些年的平均值到另一些年的平均值来衡量[2](P1)。本文按照“谷-谷”法划分,那么,改革开放以来,从1977年到1999年,中国物价的波动呈现出4次完整的周期:
第1个周期:1977~1983年,历时7年;
第2个周期:1984~1986年,历时3年;
第3个周期:1987~1990年,历时4年;
第4个周期:1991~1999年,历时9年。
将这4个周期概况置于表1中,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直观改革后物价的波动情况。
表1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增长率
波序 年份 增长率(%) 波序 年份 增长率(%)
1977 2.0 1987 7.3
1978 0.7 3 1988 18.5
1979 2.0 1989 17.8
1 1980 6.0 1990 2.1
1981 2.4 1991 2.9
1982 1.9 1992 5.4
1983 1.5 1993 13.2
1984 2.8 1994 21.7
1985 8.8 4 1995 14.8
2 1986 6.0 1996 6.1
1997 0.8
1998 -2.6
1999 -3
资料来源:同图1。
在这段时期,零售物价波动的波长依次为7年、3年、4年、9年,平均长度为5.75年,其中第一、二、三个周期均属增长型,只有最后一个周期为古典型(参见表2)。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描述改革后物价波动的状态特征:
表2 物价波动长度特征
周期长度(年) 扩张期(年) 收缩期(年) 扩张与
长度特征 周期 实际 平均 标准 实际 平均 标准 实际 平均 标准 收缩之
类型 长度 长度 差 长度 长度 差 长度 长度 差 比
序号 区间
改 1 1977~1983 增长 7 3 4
革 2 1984~1986 增长 3 5.75 2.75 2 2.75 0.96 1 3 1.83 0.92
后 3 1987~1990 增长 4 2 2
4 1991~1999 古典 9 4 5
资料来源:根据表1计算。
1.波动幅度
波动幅度是衡量每个周期波动程度的重要指标。在计算波动幅度的方法中,最直观的就是计算出每个周期内物价指数增长率的波峰与波谷之间的峰谷落差。如果一个周期内波谷不只1年, 则取增长率最低的那年为波谷。从波动幅度来分析,前两个周期峰谷落差较小,最低仅为2.8个百分点,而后两个周期峰谷落差极大,最高达24.7个百分点(见表3)。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后物价的涨落幅度基本上是越来越大,波动程度越来越剧烈。这说明放开物价以后,由于我国市场机制还很不成熟,价格运行的稳定性还很弱。
表3 物价波动状态特征
波序 波峰时刻 波谷时刻 峰值 谷值 峰谷落差 平均位势
(年) (年) (%) (%) (%) (%)
1 1980 1983 6.0 1.5 4.5 2.4
2 1985 1986 8.8 6.0 2.8 5.9
3 1988 1990 18.5 2.1 16.4 11.4
4 1994 1999 21.7 -3 24.7 6.1
1977~1999 13.8 1.7 12.1 6.0
资料来源:根据表1计算。
2.峰值与谷值
峰值,是指每个周期内波峰的增长率;谷值是指每个周期内波谷的增长率。一般说来,峰值与谷值均不宜太高或太低。若物价波动的峰值太高,说明该时期内物价水平居高不下,将会超过人们的承受能力,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对经济持续增长不利。如果谷值过低,说明该时期物价水平处于很深的低潮,难以回升。当物价连续几年为负值时,则会引发通货紧缩,难以刺激经济增长。从图1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改革后零售物价波动的波峰总是比前一次波动的波峰高。按4 次波动的顺序,价格水平的波峰分别是6.0%、8.8%、18.5%、21.7%。谷值变化则相反,除了第一个周期之外,价格波动的谷值总是比前一次要低,最后一次波动的谷值甚至为负值:-3.0%。
3.平均位势
平均位势是指每个周期内年度增长率的平均值。表3显示, 前三个周期的物价平均位势逐渐上升,但最近一个周期的平均位势却大幅度下滑,降幅为5.3个百分点(从11.4%降至6.1%),基本与改革后整个时期的平均位势持平。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可以总结出改革后物价波动的状态特征:波动幅度逐渐拉大;峰值一浪比一浪高;谷底愈来愈深。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价格信号已逐步由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去调节,物价波动相当剧烈,我们已初步体会到了这只“手”的盲目性。
三、改革后的物价波动与经济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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