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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蜇存 《唐诗百话》之杨炯诗歌理论研究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栏目:诗歌理论研究    收藏本页
    杨炯:从军行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五言律诗是唐诗的主体,其形式与格律在初唐时已经完成。五律的一切规律和创作方法,可以通用到其他诗体,为此,这里我们再讲一首五律,顺便补充讲一点关于律诗的基础知识。
      
       杨炯是华阴县(今陕西华阴)人。高宗显庆六年(公元六六一年),被举为神童,送入朝廷,授校书郎,才只十一岁。永隆二年(公元六八一年),为崇文馆学士,迁詹事、司直。他也和王勃一样,自以为有才,对人态度傲慢,武则天当政时,降官为梓州司法参军。三年任满,改任盈川县令(今四川筠连县),卒于任所。后人称他为杨盈川,他的诗文存于今者,称《杨盈川集》。
      
       这首诗,先要讲题目。“从军行”本来不是诗题,而是一个乐府曲调的名词。远在西汉时代,汉武帝喜爱音乐歌曲,建置了一个中央音乐院,名为“乐府”。他聚集了著名的音乐家和诗人,收集全国各地民歌,制定许多新的歌曲,颁布天下,供公私演奏。这种歌曲,称为“乐府歌曲”。配合这种歌曲的唱词,称为“乐府歌辞”①,或称“乐府诗”。在中、晚唐的时候,又称“歌诗”。从形式来讲,它们有五言的,有七言的,也有三、五、七言混合的,一般都是歌行体诗,采用律诗体的很少。从作用来讲,它们是给伶人歌伎唱的。诗与乐府诗的区别,不在于形式,而在于能唱不能唱、或谱曲不谱曲。
      
       这里,必须补充一下,在汉代以前,所谓“诗”,就是指能唱的曲词。一部《诗经》,三百零五首诗,都是可以唱的。到了秦汉时期,古诗已失去了曲谱,这个“诗”字渐渐成为文学形式的名词。在东汉时期,谱曲歌唱的称为“乐府歌辞”,《诗经》式的四言诗,称为“诗”。当时新流行韵五、七言诗,称为“五言”或“七言”。可以想见,“诗”是四言诗的传统名词,五、七言诗还不算是诗。刚才我说,能唱的称为“乐府歌辞”或“乐府诗”,不能唱的称为“诗”,这是魏晋以后的文学概念。
      
       《从军行》是汉魏流传下来的乐府歌曲。汉魏诗人作“从军行”,是乐府曲辞。但是到了唐代,《从军行》古曲已经不存在了,杨炯作这篇《从军行》,只是用古乐府曲调名为题目,而这首五言律诗,事实上是不能配合乐曲歌唱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诗题称为“乐府古题”。它并不表示这首诗的曲调,而是表明这首诗的内容。因为每一个古代乐府曲调,都有一个规定的内容。例如《孤儿行》是描写孤儿生活的,《从军行》是反映从军的辛苦的。杨炯做了这首五言律诗,用了这个乐府古题,但诗的内容已不同于汉魏时代的《从军行》,可知初唐诗人用乐府古题作为诗题,大多已失去了古义。这一种体式的诗,很难分类,可以列入“乐府诗”一类,也可以列入“五言律诗”一类。
      
       这首诗的写作方法也是一般的,只要先读第一联和第四联,整首诗的内容都清楚了。第一联“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意思是说,边境上有敌人来犯,警报已传递到长安,使我心中起伏不平。为什么心中起伏不平呢?因为自己只是一个书生,没有能力为国家御敌。于是第四联接下去说:“我宁可做一个小军官,也比做一个书生有用些。”周武王的兵制,以百人为一队,队长称“百夫长”。后世就用以表示下级军官。
      
       第二联说:领了兵符,辞别京城,率领骁勇的骑兵去围攻蕃人的京城。牙璋即牙牌,是皇帝调发军队用的符牌。凤阙,指京城,不是一般的城市,与城阙不同,汉朝时,大将军卫青远征匈奴,直捣龙城。这龙城是匈奴首领所在的地方,也是主力军所在的地方。匈奴是游牧民族,龙城并不固定在一个地方,唐人诗中常用龙城,意思只是说敌人的巢穴。
      
       第三联是形容在西域与敌人战斗的情景。围困了敌人之后,便发动歼灭战,其时大雪纷飞,使军旗上的彩画都凋残了,大风在四面八方杂着鼓声呼啸着。这时,正是百夫长为国效命的时候,一个书生能比得上他吗?
      
       此诗第二、三联只是修饰部分,对诗意并无增加。这正是律诗初形成时的风格,艺术手法还没有发展到高度。
      
       关于此诗的主题思想,有两种看法:唐汝询在《唐诗解》中以为是作者看到朝廷重武轻文,只有武官得宠,心中有所不平,故作诗以发泄牢骚。吴昌祺在《删订唐诗解》中以为作者看到敌人逼近西京,奋其不平之气,拜命赴边,触雪犯风,以消灭敌人,建功立业,不象书生那样无用。前者以为这是一首讽刺诗,后者以为这是一首爱国主义的述志诗。这样,从第二联以下,二人的体会都不同了。我以为吴昌祺的理解比较可取,因为第一联已说明作者心中的不平是为了“烽火照西京”,如果说他是为了武人显赫而心有不平,这一句就不应该紧接在“烽火”句下了。
      
       五、七言八句律诗,一共四个韵脚,在第二、四、六、八句尾。例如《野望》这首诗,“依”,“晖”、“归”、“薇”,是韵。“依”字是第一个韵,称为“起韵”。起韵一定,以后就得跟着用同韵的字。但《杜少府》的第一句“城阙辅三秦”,这个“秦”字已经是韵脚了。这首诗有五个韵:“秦”、“津”、“人”、“邻”、“巾”。现在,《从军行》第一句“京”字也是韵,这首诗也有五个韵。在这里,我们注意到律诗的两种协韵法。
      
       律诗一般都用平声韵。这就意味着每首律诗第二、四、六、八句的末尾必须是平声字。于是,第一、三、五、七句的末尾相应地必须用仄声字。《野望》第一句“东皋薄暮望”,这个“望”字是仄声字,不必协韵,故这首诗的起韵是第二句的“依”字。但律诗第一句末尾也可以用平声字,例如《杜少府》和《从军行》。这第一个平声句尾必须与第二句的起韵协韵。因此,这样的诗,就有了五个韵脚。但律诗的正格是用四个韵。第一句尾的韵称为引韵,不算入正韵。
      
       关于律诗第一句的格律,有两句歌诀:“平起仄收”和“仄起平收”。起是指第一句第二字,收是指第一句第五字(七言律诗则指第七字)。“东皋薄暮望”,“皋”是平声,“望”是仄声,这是平起仄收。“烽火照西京”,“火”是仄声,“京”是平声,这是仄起平收。这两种句法的声调不一样,影响到以下七句的声调全不一样。平起仄收的律诗声调高亢雄壮,仄起平收的律诗声调较为低沉柔婉。唐人律诗以平起仄收为正格,仄起平收为变格。
      
       学习或欣赏唐诗,要在具有四声平仄的基础知识上注意其对偶,和声和协韵。这是唐诗语言的三种艺术手法。对偶表现诗的文字美,和声、协韵表现诗的音乐美。关于对偶与协韵,我们已经谈到过一些。现在要讲一讲和声,唐人也称为调声。
      
       刘勰在《文心雕龙·声律篇》中说:“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上句是和声的定义,下句是协韵的定义。异音相从就是说平仄相从。平声字要和仄声字配搭。无论在一句或一联中,平仄声字必须有适当的配搭。从陈隋到初唐,诗人们已摸索到平仄配搭的规律。现在把《从军行》全诗的平仄标出来,就易于体会平仄声对诗句音调美的关系。
      
       烽火照西京 平仄仄平平
      
       心中自不平 平平仄仄平
      
       牙璋辞凤阙 平平平仄仄
      
       铁骑绕龙城 仄仄仄平平
      
       雪暗凋旗面 仄仄平平仄
      
       风多杂鼓声 平平仄仄平
      
       宁为百夫长 平平仄平仄
      
       胜作一书生 仄仄仄平平
      
       我国汉族人民的语言或文字,通常用两字组成一个语词,成为一个语文音节。在每一句五言诗中,第二字、第四字,最要注意和声结构(七言诗还要注意第六字的和声)。这首诗除第七句外,每句的语法结构都是两个语词(名词)加一个动词或副词。例如:
      
       烽火——照——西京
      
       铁骑——绕——龙城
      
       而第七句则是:
      
       宁为——百夫长
      
       但是在吟诵的时候,这三句都会读成:
      
       烽火——照西——京
      
       铁骑——绕龙——城
      
       宁为——百夫——长
      
       这里就可以看到第二字和第四字的重要,语法结构和音节结构出现了矛盾。许多人朗诵古诗,只会按照语法结构读。所以读不出诗的音节美来。看了《从军行》的平仄表,你可以发现,在第一句之中,第二字如果是仄声,第四字一定要用平声。在一联之中,上句第二字如果用仄声,下句第二字必须用平声。第四字也同样。这就叫“异音相从”。第二联上句,即全诗第二句,应当仍和第一句异音,而与第二句音调相同。接下去,第三联上句应当和第二联下句音调相同,而和第二联上句异音。第四联也是同样,上句和第三联下句音调相同,而和上句异音。异音相从的方法,唐代人称为“粘缀”。该用平声字的地方,你用了仄声字,该用仄声字的地方,体用了平声字,这就犯了“失粘”的声病。
      
       如果你有多读五言诗的经验,你会发现五言诗的句法总是二字带三字,即所谓“上二下三”上二字是一个音节,下三字是一个半音节。可以是一二组合,例如“照西京”,也可以是二一组合,例如“白日晚”,也可以是一个三字名词,例如“维摩诘”。这种三字组合的名词绝对不能用在句子前面,造成上三下二的句式,就不可吟诵了②。
      
       以上讲的是五言律诗的和声原则。这个原则也适用于七言律诗,不过七言律诗还要讲究每句第六字的和声。相传有两句歌诀,可以帮助记忆:
      
       “一三五不拘,二四六分明。”
      
       这是说:律诗的每句,第一、三、五字,可以不拘平仄,自由运用,但第二、四、六字必须按照和声规律用平声或仄声字。这是指七律而言,对于五律,则应当说:“一、三不拘,二、四分明。”一、三、五虽然不拘,但平仄二字,声调毕竟有区别,熟悉律诗声调的人,在这些地方,还应当选用一个声音较美的字。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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