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讲 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教学目标: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含义、本质、目的;明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提高从法律角度分析和思考现实问题的能力;树立法制观念和意识,在现实生活中能够依法办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教学重点: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
教学难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
教学方法:讲解法和比较分析法
教学过程:
一、依法治国的概况
1、定义:
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本质: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对家的最根本的最重要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
3、主体:广大人民群众。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在我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等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在人民授权范围内,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某些权力,因此,依法治国,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目的: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5、原因
①地位: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②作用: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发展的法律保证;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国家的长治久安重要保证
6、要求
①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做到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②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