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与标准化的经济学解说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过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魏小安,1998)而饭店服务标准化则是指在标准意识的指导下,饭店企业家和管理者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服务岗位工作项目、程序与预定目标的设计与培训,向饭店产品的消费者提供统一的、可追溯和可检验的重复服务。
饭店服务标准化的第一个功能是减少质量信息在供求双方的不对称。饭店服务大体属于旅游产品的范畴,而旅游产品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流通过程中消费者趋向生产者:旅游者只有到了旅游目的地才可能完成消费过程。(戴斌&杜江,1997)旅游消费的这种异地性所带来的消费紧张感会要求饭店服务提供可预期的安全感作为补偿,这也是旅游心理均衡机制的内在要求。(戴斌,1998)当你离开常住地旅行到另一地方时,你总希望在行前就能够对饭店的饭店项目和服务质量有相当的预期。在前标准化时期,由于消费者无法在购买或使用前对饭店服务的质量进行理化检验、“先尝后买”,多数旅游者所掌握的饭店服务质量信息是明显小于供给者的。只有当饭店业进入标准化时期以后,旅游者才能够通过“星级”、“特许”之类的外在标识,以及有关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来对将要消费的饭店产品的质量进行有依据的预期。即使消费者感到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根据有关标准申请司法救济。所以,饭店服务标准化能够最大限度地使服务质量信息在旅游行为主体之间对称分布。
饭店服务标准化的第二个功能是激励厂商之间的市场竞争从最初层次的价格竞争转向更高层次的非价格竞争。标准化意味着饭店产品之间差异性的减少,在极端的意义上,标准化会导致产品的无差异。而产品的无差异又是完全竞争市场赖以形成的必要前提。在一个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上,旅游产品的任何一个生产厂商都不可能存在垄断利润。于是在利润最大化动机的驱动下,饭店就会或者尽最大努力扩大生产规模,或者向市场上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服务,或者通过品牌化、集团化等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来“制造差异”。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会激励市场部分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向以质量、品牌、管理模式等为核心的非价格竞争层次提升。
饭店服务标准化还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变迁。标准化生产的必然结果是产业规模的扩大和服务价格的下降,于是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可以消费高质量的、可预期的饭店服务;另一方面,标准化也使得饭店产品趋于无差别化和行业利润趋于平均化,为饭店服务个性化的发育提供了最为直接的动力。在寻求服务特色、保持竞争优势的市场压力下,旅游住宿产品的市场分割会越来越细。从产业结构角度而言,标准化促使饭店产品的供给厂商集中度得以加强,大型饭店和饭店集团在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个性化却又给各具特色的小型的饭店留下了有效的生长空间,使之能够依靠个性化服务来抗衡集团化的压力。结果是产业结构的集中化与分散化趋于并存,旅游者的住宿产品的选择空间变大了。
总之,服务标准化是推动旅游产业和旅游企业的制度创新的基本要素,也是增加旅游者对产品的预期效用的有力工具。
二、服务标准化的发展进程研究
标准化服务是旅游饭店业对工业社会“用机器生产机器”的大生产方式的一次成功模仿。在工业生产领域内,以标准化、程序化为特征的福特式流水线生产方式为工业社会的产品生产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产量倍数增长,质量的可控性大大增强。这一生产方式的另一结果就是产品的“同质性”或“无差异性”。因为唯有同质,才能实现规模生产,才能通过规模效应弥补机器投入的成本。但是这种同质是以消费者的接受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当市场上有效需求数量足够大,采用机械化大生产方式来形成标准化的有效供给才是必要的。如果市场上只存在一辆对福特汽车的有效要求,福特公司也许会选择高度个性化的手工方式,而不是流水线方式来生产汽车。
在大众旅游时代,众多旅游者需求的相对稳定性,以及制造业领域的标准化、程序化生产方式的技术与管理创新使得饭店业的服务标准化具备了必要性和可行性。只不过在饭店服务领域里,迂回生产的第一个“机器”是规范化的管理模式——由于员工行为本身构成了饭店服务产品的组成部分,饭店企业家们就设法通过对员工行为的规范来达到服务的标准化。这里的管理模式具体包括饭店企业家的管理理论、半军事化饭店组织形式及其运作机制、标准化的设施设备配置、以及带有明显的泰勒式的动作特征的服务岗位工作设计(服务项目、操作规程、核检标准)等内容。正是通过这种无形的“机器”,一项项标准化的饭店服务被“生产”出来了。
在这一进程中,旅游者的需求导向是饭店服务标准化的第一拉动力量。当旅游者无论什么原因离开自己的常驻地后,他就面临一个不确定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由于饭店服务的异地性、不可移动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等特点,导致饭店服务质量无法通过常规的理化手段进行事先的检验。所以在没有实现标准化的饭店服务市场上,旅游者总是面临着饭店服务质量的非确定性和饭店企业针对不同旅游者实行价格歧视的可能性,结果就是旅游效用的不可预期。一旦市场上存在着饭店服务项目和运作规程的标准化,旅游者对饭店的质量和自身的效用预期就会变得相对确定起来。当旅游者异地预订加盟某一著名饭店集团的三星级城市饭店时,他就会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对其将消费的饭店服务的规格、质量与价格等信息有一个相对确定的预期。若结果与预期不符,旅游者也很容易确定原因,以采取相应的内部投诉、申请仲裁、司法救济、放弃对其货币投票等方法来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旅游者对饭店服务标准化的需求正在不断增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的需求只构成市场变迁的一方面的支撑力量,要想使其成为现实,还必须有厂商——在饭店服务市场上是饭店企业的推动。而利润最大化导向的企业之所以愿意推动服务标准化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饭店服务产品的核心是以员工活劳动形式存在的,即人的行为构成了服务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意味着在饭店服务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机器对人的替代程度和产品的物化水平都比较低。(戴斌,1998)而在一个分工与专业化主导的市场上,机器的采用和产品的物化是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的极其重要的推动力量。于是饭店企业将努力通过对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的规范与标准来替代服务产品生产中的“机器”。这些标准最初可能是在优秀的大饭店中以企业标准的形式出现的,但是在政府介入以前,随着这些实行了标准化生产的企业在市场上的成功,其企业标准也就成为事实标准,并能够为饭店企业带来一定时期的垄断利润。其次,对于新进入和准备进入饭店业的厂商来说,标准化运动的开展有利于降低进入壁垒。标准化意味着不同饭店提供的同一层次的服务基本上没有差别或者差别很小,无差别又意味着饭店市场上的非资本壁垒减少,市场变得更具有开放性。标准化或差别很小的饭店服务还有利于创造一个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在这一市场上,各个饭店企业共同面临着水平的需要曲线,只能获取资本的正常利润,没有哪一家饭店能够利用产品/服务差别来保持长期的垄断。(参见戴斌,1999)第三,饭店服务的标准化还有利于企业的市场扩张。因为标准化可以增加旅游者对产品质量和旅游效用确定性的预期,那些实行了标准化供给的饭店就很容易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并向更为遥远的市场扩大。同时,发育成熟的标准化饭店服务与管理模式还可以作为生产要素,通过管理合同、特许加盟等途径参与对饭店企业剩余的分配。第四,饭店服务标准化可以降低包括员工培训的人力资源成本。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力资源价值的上升,包括饭店业在内的人力资源成本会相应提高,而且旅游发达国家居高不下的员工流动率也在刺激着培训成本的上涨。而规模经济规律的作用下,与标准化服务相适应的程序化、成建制培训方式则会有效地降低培训成本。所有这些与标准化有关的原因最终都有利于饭店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并推动更多的饭店企业参与到饭店服务标准化的进程中来。
饭店服务标准化进程的第三个变迁主体是政府,在现实中表现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政府参与并推进饭店服务标准工作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第一,规范市场。通过标准化工作减少饭店与饭店之间、饭店与旅行社等旅游相关行业之间、以及饭店与旅游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来规范饭店市场秩序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特别是促使饭店厂商之间的市场竞争手段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转向高层次的以质量、品牌、规模为核心的非价格竞争。同时也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以市场手段管理市场行为,以使加强行业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第二,促进旅游产业化发展。标准化工作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促进旅游市场的扩大,并通过分工与专业化来促进旅游产业化的发展。第三,提高民族饭店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在国内市场竞争国际化、国际市场竞争国内化的今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力图通过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加强在市场准入方面的管理力度,另一方面致力于提高民族饭店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第四,在现实中,政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致力于标准化的促进工作可能还有为自己的管理权力寻求更大的“寻租”基础的动机。实际上,各国政府都在旅游业的管理标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国还成立了世界首家以整个旅游业标准化工作为导向的“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魏小安,1998)通过对饭店业的标准化促进工作,政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方面在客观上推动了整个饭店业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也能借以实现政府收益的最大化。
上述三个方面的力量在旅游市场上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的作用,使饭店服务沿着“情绪化服务——经验型服务——标准化服务——个性化服务”的轨迹向前演进。
三、饭店服务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分析
所谓趋势,是指某一事物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