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分析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然而近年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却越来越严重。财政部曾多次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得出了我国80%以上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会计信息失真的结论。郑百文、银广夏等会计造假丑闻更是接连不断。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含义及表现
会计信息失真就是指会计信息对它的使用者而言失去了真实客观性,它可以分为主观会计信息失真和客观会计信息失真。客观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物价指数变动、币值变动,会计原则之间不协调导致主观方法介入等客观因素导致的会计失真。一般说来,会计人员无意识的失误也被称为客观的会计信息失真,它是无法避免的。主观会计信息失真是相关人员由于利益驱使而人为制造的会计信息失真。这就是通常人们比较关注的会计信息失真,本文所讨论的会计信息失真就是主观会计信息失真。
目前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不再仅仅是传统的个别会计人员挪用公款,贪污公款,而是以法人为主体的集体行为为主。单位负责人胁迫或诱使会计人员做假帐、假表,玩数字游戏,“变通”处理经济业务,有的甚至串通注册会计师做假审计报告。具体表现为:第一、多列费用,少计收入,甚至帐外设帐,截留收入,以达到偷税逃税的目的;第二、少列费用,早计收入,虚列资产,虚增利润,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第三、低估负债,高估资产;骗取贷款和投资;第四、出具假凭证,办理假手续报废资产,转移国家资产。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会计信息失真的形成不是简单的、偶然的,而是多个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必须从主体角度分析其原因,才能更好地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失真的主体方面原因主要有:
(一)政府原因。1、政策制定方面的原因。政府以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鼓励部分产业、行业、企业优先发展,势必无益于形成良好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例如政府对三资企业的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必然迫使另外一些企业降低价格从而减少了企业利润甚至丧失企业竞争优势,他们转而寻求会计造假来维持生计、扩大利润。2、会计制度制定方面的原因。政府可以说是我国会计制度制定的唯一主体,它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制定会计制度往往过多考虑自身利益,例如争取更多税收、实现产业升级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其他主体的利益。这种由政府单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必然是不完善的,因此其他利益主体弄虚作假以维护自身利益再所难免。3、政府的保护伞作用。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切断国有企业和政府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政府的保护下,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会计造假来达到其偷税漏税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虚报资产、利润等手段也常常用来粉饰地方政府业绩或者转移国有资产。4、政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管理能力方面的原因。这表现在一些政府人员放松了对新《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已经存在的会计工作不规范甚至会计造假视而不见;另一方面,政府与其他国家机关如财政、税务、统计、审计等部门协调不力,从而导致了信息闭塞和滞后,妨碍了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5、政府参与造假。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一些所谓献礼工程指使或强迫会计单位造假。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惩处机制,国家和社会监督未起到应有作用,因而问题相当严重。
(二)单位负责人原因。从主观上看:1、动机不良。单位负责人往往授意或暗示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来实现其不良动机。这些动机主要包括:(1)出于筹资的目的。一个财务状况不佳的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包装其财务报告提供不实信息来“圈钱”。地方企业为了赢得政府支持或获得银行贷款,往往也会夸大业绩。(2)意图偷税漏税。单位负责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提供虚假的纳税申报,隐瞒企业和自身的收入。日前发生的刘晓庆税案正是典型一例。(3)减少信息披露成本。披露会计信息需要一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更重要的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可能给公司带来致命打击。因此单位负责人出于减少信息披露成本的考虑,在信息披露问题上往往采取消极的态度。(4)“官场情节”。目前,仍有极少数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了粉饰业绩、制造政绩而指使会计人员造假。2、两类意识不强。(1)法律意识不强。一些企业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存在设立二套帐、三套帐,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充分暴露了他们法律意识的薄弱。(2)依法纳税意识不强。这表现为部分单位负责人依然把纳税看成是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盘剥”,而未看到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税收为企业建立良好宏观经济环境的作用,因而没有树立“依法纳税光荣”的思想。3、作为所有者的单位负责人与经营者关系不顺也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经营者大都希望能够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而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则有经营者聘请,这使得所有者在获取会计信息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这就使经营者有了做假帐的可能性。
(三)会计人员原因。这主要是指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如甘肃省平凉地区的5973名会计人员中,高中以下学历者2367名,中专学历者1877名,大专学历者1567人,本科学历者162名,分别占总数的39.6%,31.4%,26.2%和2.7%,学历层次明显偏低;而其中会计专业毕业的有527名,仅占总数的8.8%,并且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1]。具体来说,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素质不高。一方面,部分单位存在任人唯亲的情况,这使得部分滥竽充数者混迹于会计队伍之中;另一方面,在“会计热”的影响下,众多学校和教育机构开办会计专业,扩招会计专业学生,而学校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均是有限的,这种情况必然造成学校的教育产品——会计人员知识素质不高。2、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一般说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同会计信息质量成正比。然而在现实中,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却十分普遍。一些会计人员为了保住饭碗、提高工资、分到住房等原因昧了良心作假帐。3、业务素质不高。一方面,在一些会计基础薄弱的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量太少,因而得不到应有的锻炼;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忽视了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新的会计知识和会计处理方法得不到传授和应用,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自然很难提高。4、法律素质不高。在那些低学历上岗甚至是无证上岗的会计人员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懂经济法等会计相关法律的“法盲”;在业务素质较好的会计人员中也存在知法犯法的情况。另外,从会计人员从业环境来看,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会计人员的工资、前途完全掌握在企业经营者手中,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权利得不到保障,导致大多数人站不稳脚跟。
(四)中介机构原因。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履行监督职能的社会中介机构,但其发挥应有的“经济警察”的作用却不尽如人意。2001年底,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它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质量检查的结果,在被抽查的32份审计报告中,有14家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假金额达70多亿人民币,可谓触目惊心[2]。中介机构如此疯狂造假的原因究竟在哪里呢?1、经济利益驱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会计中介机构自然也是如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为了招揽顾客,广大中介机构不得不答应客户的不正当要求,出具不实财务报告。2、执业人员素质总体偏低。这首先表现在专业素质上。“打铁还要自身硬”,目前,虽然我国注册会计师总数还不到7万人,但众多仅仅通过五门考试而未在基层工作的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特别值得怀疑。其次表现在道德素质上。他们能够违背道德、诚信原则而采取金钱贿赂、作弊等手段来赢得市场。3、中介机构内部规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比较薄弱,不能保证职业行为准则有效实施。
以上从四个主体的角度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当然,还存在其他主体方面原因能够引起会计信息失真,例如经营者原因、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投资者)水平限制等,这些有待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