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体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我局工作大局,以强化综治领导责任为抓手,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落实防范、教育、管理、调处等措施为手段,以营造和谐稳定社会为根本,把开展“建设和谐平安单位”活动,作为保平安、促进林业发展的载体,有力推动“对接珠三角,建设新定南”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二、目标任务
从今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在我县林业系统开展“建设和谐平安单位”活动,为营造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努力;为有力促进我县林业发展而努力;为建设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努力。着力在平安稳定方面实现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聚集滋事案件,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械斗事件。到2007年底,“建设和谐平安单位”活动将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县林业系统基本达到和谐平安的标准;努力实现林区治安稳定、林政秩序规范、干部职工素质提高、林农生活水平提高。
三、活动内容
1、加强严打整治,营造安定良好的治安环境
(1)狠抓重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混乱,就在哪里进行整治的原则,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当前重点抓好林政秩序整治。
(2)防范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大力构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组织、邪教组织及其他非宗教组织的渗透、策反、安窃密、破坏活动。加大对“法轮功”顽固分子教育转化攻坚力度,铲除邪教及非宗教滋生的土壤,确保“三个零”目标实现。
2、增强服务经济能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
(1)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林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正当行为,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打击经济犯罪。严厉打击木材走私等经济犯罪活动,打击盗窃、诈骗、侵吞单位和企业资产等犯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
(3)依法惩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建立完善防范机制,强化工作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人民的利益。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林场、木材加工企业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督、指导、协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监控、整治。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生产安全意识。
3、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严格规范林政执法行为。在林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林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正性。
4、深化基层创安,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建立健全病虫害和火灾的预警机制。加强对林区病虫害和火灾高发区的监控,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把灾害扼杀在源头。
(2)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准入制。林业公司的厂房必须符合安全防范的要求,在其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等环节,必须严格把关,确保达到安全防范的要求。同时,对现有不符合安全防范要求的厂房限期进行改造,达到安全防范的要求。
5、妥善处置矛盾隐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强化维稳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预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处理、责任追究和舆论引导“五种机制”。充分发挥维稳信息督查作用,构建信息网络,畅通各种信息渠道,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掌握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群众性问题,落实“五个一”工作模式;在林改过程中,要充分调处山林纠纷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加强信访工作。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制度。加大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件工作力度,特别是对我局的下岗分流人员要妥善解决,有效化解和减少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非正常访。
(3)抓好社会保障。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千方百计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做好林业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加强离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积极解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努力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4)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重点抓好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用先进的文化思想教育群众,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生态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和谐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我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局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五、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启动、边实施边见效、边完善边巩固的总体要求,我局“建设和谐平安单位”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建设阶段。重点抓好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工作,夯实建设基础。进行部署和宣传发动,积累工作经验。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规范完善阶段。推广创建活动典型,构建和谐平安体系,促进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我县林业系统将达到和谐平安标准。
第三阶段:攻坚达标阶段。强化创建措施,加大创建力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建立健全创建活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到 年底,和谐平安单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考核方法
对照和谐平安阶段性标准,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申报,年终考评、达标命名,年度复核、滚动管理”的办法进行考核。
七、工作要求
1、认真制定方案。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
2、严格领导责任。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和谐平安单位”活动的重要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做到抓和谐稳定与抓经济发展并重。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建设和谐平安单位”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具体抓,其他领导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创建工作。
3、注重工作实效。创建活动要突出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重在强化基层基础,重在建立长效机制,重在创新工作方法,重在解决实际问题,重在追求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