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分析
临海市有5个街道、14个镇、1053个村、22个社区、110万人口,有131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海市档案局(馆)目前是“两科两室”设置,即业务指导法制科、管理利用科、办公室和值班室,全局12名工作人员,其中6名是中层以上干部。档案馆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档案库房建筑面积450平方米,馆内藏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数量不多)、专门档案、人物档案。其中专门档案有会计、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土地、房产所有权存根、山林定权发证存根等14种。馆藏档案224个,全宗35993卷(其中建国前1425卷,建国后档案34568卷),音像档案18盘(数量少),照片档案2424张,馆藏资料8862册。
从加强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角度来看,经过调查了解,目前明显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档案馆库房建筑面积远远不够,造成档案存放数量质量受到限制。二是档案工作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持证率不高,全局只有2位同志持有行政执法证。三是档案工作管理人员年龄偏大,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30岁左右档案技术科研人才引进不够,这对今后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很不利。四是档案信息化工作步伐缓慢,基层单位办公信息化网络人员和办公室文秘人员的档案管理相脱节;对照《浙江省综合档案馆信息化评估标准》,无论是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电子文件档案的归档管理,远远不符合要求,目前,全局电脑只配备4台。五是有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不明确,档案管理不规范。六是“三农”档案和社区档案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出现无人管理现象。
二、工作对策
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目前的档案工作,正处于从“封闭型”管理到开放式服务,从人治到法治、重保管到重服务、传统管理到现代化管理的转型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指出:“档案是全党、全国人民各方面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国民素质有促进作用,而且对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而“管理体制优、基础设施好、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全”将是现代档案事业体系的基本框架。
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发展临海档案事业也需要新的思路和举措,才能跟上时代步伐。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加大工作力度
市委、市政府要把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1-2次档案工作汇报,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分管领导要把搞好档案工作作为自己职责范围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各方面的协调,把宏观指导与具体要求结合起来,亲自抓好工作部署、重点工作开展、内容建设等方面的督促落实。根据浙委办[2003]65号《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把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到临海市普法教育整体计划,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档案法制意识。
全市各镇(街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要正式发文,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专门负责档案工作的管理人员,健全制度。领导如有工作调动,其接任人为自然的分管领导,这样便于协调,工作不断线。村级与社区的档案工作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全国档案工作表彰会则提出要完善信用档案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工作及“三农”档案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精神,今后要加强做好村级和社区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农村和社区建档不仅是档案部门的工作,同时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临海的实际,可采取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三农”档案工作可放在河头镇(市档案局联系镇)搞试点培训,该镇提出“弘扬羊岩精神,奋力打造农业重镇”的奋斗目标,并实施“千名劳动力素质工程”这本身对搞好“三农”档案工作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社区和征地农民的档案工作试点可放在5个街道办事处进行。市里与镇(街道)、镇(街道)与社区和村分别签订责任状,限时完成。民营企业档案目标管理应在市100强企业中重点抓落实、分步实施。我市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已经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前和今后的关键是抓落实问题。鉴于档案局自身部门执法人员的不够,我们还要得到市人大、政协等帮助支持与监督。
(二)逐步加大对档案事业经费的投入
按照《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和省委办[2003]65号文件精神,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应列入文化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档案馆的主要档案征集费、重点珍贵档案抢救费、档案日常维护费和档案研究开发经费等档案资源建设应列入年度预算。事实上我市新闻媒体部门有大量的档案资料,但由于经费的原因,一些珍贵的资料在记者繁忙的工作中逐渐被洗刷掉,而档案局又限于经费短缺的原因,很少收集音像档案资料这方面的内容,实在惋惜。为了实现档案工作管理现代化,市档案局必须每人配备电脑一台。因此,市财政每年应安排30万元左右用于对市档案馆建设的补助。
同时,要改变市档案馆馆库严重不足的落后状况,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档案局印发的《浙江省市县档案馆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3]94号)要求,争取在2年内上报立项,力争得到省财政的帮助,市财政专项拨款,通过多方筹措,积累资金,尽快建成6000平方米左右、功能齐全的档案馆,新馆建成后确保一年内达到省一级档案馆标准,以适应我市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