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信息技术 旅游业信息化 旅游电子商务
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与广泛应用对人类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产生了根本性的、普遍的影响,有人将这一历史进程比喻为发生了一场“信息技术革命”,其后果是使人类社会进入到了所谓的“信息经济”时代或“数字经济”时代。信息技术在社会经济各个部门的应用在不同层次上促使原有的运作机制发生了改变,其最终结果是效率的提高和效果的改善。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表现出普遍性的特点,没有哪一个部门能够避免参与到这一“革命”性的进程中来,旅游业也不例外。“信息是旅游业的生命线”(Sheldon 1997)[i],旅游业适合应用信息技术。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的应用将对旅游业的结构产生影响,一些新的部门将产生,而一些原有的部门要进行相应变化(Dimitrios Buhalis et al 1997),因而有必要针对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的应用这一议题展开讨论。
一、问题的提出
针对“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的应用”这一议题进行的研究属于“应用性研究”范畴。论题的产生源于三个前提条件:第一,信息技术在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各方面的广泛应用使旅游业面对技术升级的问题;第二,信息是旅游业的生命线,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引起旅游业的普遍重视;第三,信息技术的应用有可能对旅游业的现有格局产生影响,即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引起旅游业相关部门的注意。这三个前提条件在旅游业的实践中表现为旅游企业在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活动中纷纷采用信息技术手段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争取获得竞争优势,同时人们在讨论以信息中介身份出现的旅行社何去何从。可以看出,对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的应用进行研究,起源于技术应用层面,而归结为技术应用对旅游业的影响。
信息技术对旅游业的影响包括对行业的影响和对企业的影响两个方面。对企业的影响,在运作层面上表现为企业采用基于信息技术的新生产运作方式、新管理工具和新营销工具,在管理层面上表现为组织结构的变化、管理过程的变化和经营理念的变化,在战略层面上表现为采用基于信息技术的新手段获得竞争优势。一般来看,最先引进信息技术的是操作层面,操作层面的技术升级产生了新的管理问题,要求管理层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当管理层面调整到适合新技术的应用时,企业具备了制定新战略的基础。反过来,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在制定战略的过程中不可能忽略掉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而为了保证技术的应用顺利实现,要相应地对组织结构等管理层面的问题进行调整。
信息技术对行业的影响一般表现为行业内企业之间网络化关系的加强,并有可能形成“竞争合作”关系。而旅游业有其特殊之处。“旅游是混合型产业(hybridindustry),包含多种服务”(Hannes Werthner& Stefan Klein 1999),旅游业并不是生产某种产品的企业的集合,而是住宿、餐饮、交通等旅游产品供应商所在部门的集合,因而信息技术对于旅游业的影响还包括旅游业各部门间的合作以及旅游业的再造。
二、研究现状评价
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的应用由来已久,例如航空公司的订票系统和饭店的预订系统等。这些技术的应用主要存在于操作层面,是一种信息处理工具。而信息技术的应用引起重视是在互联网(Internet)以及3w(World Wild Web),即所谓的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起来之后。自上个世纪90年代早期,3w成为了互联网上成长最快的领域。基于互联网的3w技术集合了媒体、电信和信息技术,可以传输文本数据、图表、图片和声音,增加了消费者和供应商之间的互动,为有效地、实时地、适时地交换产品提供了平台。互联网与3w的广泛应用对旅游业原有的信息传播方式产生了冲击,因而引起研究人员的重视。
在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的应用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欧洲,以计算机键盘上的回车键ENTER命名的“旅游领域信息与通讯国际会议”于1994年首次召开,至1999年已举办了六次年会(受资料限制,2000年至今状况不详),年会的参加者主要包括旅游研究人员、旅游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信息技术研发人员,内容集中于讨论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的应用前景及对旅游业产生的影响。在美国也有类似的会议召开,例如1995年由当时的美国国家旅游局和世界旅游组织赞助举办了“信息技术与旅游业世界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的应用、旅游业在应用新技术时将产生的变化以及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应该怎样迎合旅游业的需要等。另外,亚太旅游联合会(PATA)等组织也主办过相关主题的研讨会。从具体的内容看,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议题包括旅游业重组和信息技术在企业中的战略应用等,尤其针对旅游企业多为中小企业的状况,有人专门对中小旅游企业中信息技术的战略应用进行了研究(D. Buhalis 1994)。另外,以航空公司为中心、由多个部门广泛参与发展起来的计算机预订系统(CRS)和全球分销系统(GDS)受到了互联网和3w的冲击,旅游业原有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应该怎样面对新的形式也是主要的议题之一。
在我国,受到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的限制,旅游业对于应用信息技术的要求更多地来自于国家提出的“信息化”目标和与国外同行竞争的压力,而“电子商务是信息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信息化发展的最高阶段”(谢晓霞2002),因此我国学者对于这一主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旅游业信息化”和“旅游电子商务”等方面。但是,在我国学者的研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基本概念的不明确。
第一,信息化概念不明确。信息化是我国旅游业应用信息技术的基本问题,大多数研究围绕这一主题展开。罗高飞(1998)在文章中引入了信息化的定义,但是并没有明确旅游业信息化的具体含义。郑向敏(2002)给出“旅游企业信息化”的定义:“指通过对信息技术的运用来改进传统的旅游生产、分配和消费机制,以信息化的发展来优化旅游信息资源配置,推动旅游企业经济增长”。而这一定义并非针对企业给出,更像是“旅游业信息化”的定义,存在着对企业信息化和产业信息化的误解。刘晓虹、陈耀(2002)在明确了“信息”与“旅游业”两个概念的基础上给出了“旅游信息”的定义,继而提出“旅游业信息化管理”的概念,强调“旅游业信息化管理突出的是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的运用及其产生的作用。”但是,其“旅游信息”定义的给出是对“信息”与“旅游业”两个定义的字面综合,对于信息化研究没有任何意义,而所谓“旅游业信息化管理”的概念中管理的主体与客体均不明确。
第二,旅游电子商务与旅游网站建设的混淆。这是研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我国目前关于旅游电子商务的研究成果中绝大多数将旅游电子商务混同于旅游网站的建设(冯颖如2002,杨丽2001,杨振之、胡海霞、黄学军、刘禄山2002,王欣2000,等),缩小了旅游电子商务概念的内涵,将传统旅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问题排斥在外。
第三,旅游电子商务与旅游网络、旅游网络化经营相混淆。在一些研究成果中,谈到旅游电子商务时,自然地将旅游网站与旅游网络等同起来,同时将旅游网络与旅游企业的网络化经营相联系(冯颖如2002,杨丽2001,杨振之、胡海霞、黄学军、刘禄山2002,等)。何谓旅游网络?这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从上述研究成果中可以发现,一部分研究人员混淆了计算机网络和企业网络化布局的概念,将企业实体构成的网络混同于计算机虚拟的网络,其错误认识的根源在于对信息技术本身的误解所引起的概念混淆。可以认为并不存在所谓“旅游网络”的概念,而旅游电子商务与旅游企业的网络化经营也并非有相同内涵的概念。
另外,在研究中还存在着将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等同的误区。互联网的出现的确极大地促进了信息技术的应用,但是信息技术并不局限于互联网,而且我国研究人员对互联网的认识又与基于互联网的3w技术相混淆。
总的来看,我国关于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的应用的研究更多关注的是表面现象,涉及到的更多的是必要性和意义,进行的预测多出于主观臆断,而缺少理论依据或经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