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类经济业务的日趋复杂,以及报表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已显露出局限性。为了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更好的体现谨慎性原则,财政部于1998年6月25日颁布了建造合同准则,于1999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建造合同准则相对于现行制度规定的做法,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的帐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四个方面作了较大的改革,这些改革以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前提下,推行以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为核心。文章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这四个方面均做了具体的分析,并且对在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实际操作中的一些难点进行了分析,最后尝试了运用表格对实务工作的改进。
关键词: 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准则 完工百分比法 预计合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