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管理体制已经有了二十余年的发展历程,积累了一定的内部管理经验,大多数企业都有一定程度、一定范围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业务管理大都有章可循,但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仍较薄弱。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重视不够,有的并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些企业甚至对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很多误解,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等。有些企业有章不循、执法不严,只是将已建立的一套内部控制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有的企业在处理业务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以强调灵活性为由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使内部控制制度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有时甚至为了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而不择手段,弄虚作假、篡改账目或搞“账外账”。
烟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最薄弱的环节在货币资金、采购业务和长期投资三方面。货币资金管理混乱,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大量存在。采购业务中弄虚作假,吃“回扣”现象较为严重。企业对外担保数额较大,隐藏着潜在的风险,表现为:对外投资数额大,项目分散,科技含量低,回报率低。此外,由于县级公司经济业务简单,运转环节少,人数不多,因此,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地分离制约;二是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没有很好地分离制约;三是财产清查没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确;四是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没有制定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
烟草企业是一种典型的国有垄断企业,实行政企合一的高度计划管理模式。其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得不好,从根本上讲,是由于政企不分、权责不清、企业的“产权主体缺位”、“监督者虚位”以及对企业经营者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造成的。要改变烟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的状况,必须深化改革,实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创新。
二、烟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创新
(一)改革烟草企业管理体制是创新的前提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实行政企分开,真正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从产权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化。尽快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中国烟草集团公司,真正实现人、财、物的高度统一管理,充分发挥烟草专卖专营的优势。集团公司从人事、投资和财务三个方面对下属公司实施内部控制。集团公司通过任命经理、确定总的年度报酬和下属公司职位数量来实施人事方面的控制;对资金支出实行审批制度,以控制资金支出水平,降低投资风险;在财务控制方面,集团公司主要通过对经营单位下达利润、净资产和现金流量等财务预算指标和定期编制预算执行报告来考核下属公司的财务业绩。
(二)树立内部控制意识是创新的关键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得如何,取决于企业员工的控制意识和行为,而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控制意识和行为又是关键。因此,提高单位负责人自觉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识尤为重要。从烟草企业的现状来看,不是没有内部控制制度,而是没有很好地执行,往往是企业负责人带头不执行,破坏既定的内部控制程序,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或只对下不对上。因此,今后在制定内部控制有关规定时,要明确单位负责人应负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落实内部控制,从而推动我国烟草行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三)创新要处理好“控点”与“控面”之间的关系
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仅要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实行全方位的有效控制,而且要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重要环节实行重点控制。只有面的控制与点的控制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烟草企业内部控制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资金,对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等实行严格控制,防止资金体外循环;二是成本费用,对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实施严格的监管,防止出现舞弊行为;三是权力使用,对企业各经营环节、经营活动操作者的权力实施有效监控,防止权力滥用,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