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
实践总结报告
负责人:石林山
成 员:陈文佳 郭亚婷 杨蕾
季丹 池忱 毛荃 傅晓
时间地点:江苏省邳州、新沂
实践时间:
一、 前言
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引导青年学生以昂扬的精神面貌投身社会实践、服务基层群众,在校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
本次实践活动以“法以求治、教以求知”为主题、以“信心、使命、青春”为指导思想,通过街道普法、送法进村、居委会调研、法院参观、校园普法和支教等多种形式服务基层群众、践行科学发展观。通过这次活动,队员们更加深入的理解了志愿服务的精神内涵,增强了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的践行了科学发展观。同时,实践团的活动得到了徐州电视台、邳州市人民法院、邳州市第一中学、新沂市启明中学等单位和领导支持和关怀,在活动的开展和宣传方面给予了实践团很大的帮助。实践团普法、支教活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的一致好评,使得中国政法大学普法志愿者在群众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展示了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一面,为中国政法大学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 前期准备
《“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实践团是校团委组织的2010中国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双百计划行动”近百个实践团中一个团队,因而我们的前期准备活动是严格按照“双百计划行动”的要求和申报书的内容进行的,历时一个月有余。
(一)完成团队的组建和项目的申报
(二)普法、支教相关材料的准备
(三)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交流
(四)借鉴先进经验、组织队员培训
(五)联系相关机构、保证普法质量
实践团在为活动的开展进行相关准备的同时,为了保证普法的质量和效果,我们也联系了学校的相关机构、老师和同学,为我们提供有关的法律协助。其中,不乏民商经济法研究所的
(六)联系实践地相关机构,为实践作好准备
7月初,“双百计划行动”评审组通过了评审确定《“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项目为金星项目并发放了200元的实践经费,虽然经费不多,但是对于每个队员来说确实一个莫大的鼓励。
同时,实践团队也开始了实践之前最重要的准备,就是联系实践地的有关机构,这是实践活动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我们联系了徐州市电视台、邳州市人民法院、邳州市司法局、邳州市第一中学、衡伟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初步确定了活动的具体流程和方案。同时,根据相关机构的意见和安排对实践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形式、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调整。
(七)制作活动相关物品
最后,就是活动相关物品的准备了,实践团在放假之前完成了实践团团旗、普法宣传条幅的制作,调查问卷和普法宣传材料的打印,宣传影片的制作和拷贝等工作。但是由于实践经费的严重缺乏,所以实践团并没有为队员们准备文化衫和遮阳帽等物品。
准备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繁琐的过程,但是我们相信厚积薄发,我们相信我们的青春一定会绽放出万丈绚丽。我们准备好了!
三、 实践过程 深刻体会(4500)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历时一个多月的准备就是为了实践活动更加顺利的进行。我们根据实践地的情况及时的调整了实践活动的时间和内容。尽管在实践中我们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但是队员们没有一个退缩,圆满的完成和各项实践活动。
(一)深入基层,体验农家生活
农村虽然美,但是条件确实很简陋。队员们入住老乡家里,由于地方有限,部分队员不得不打地铺,还时常面临蚊虫叮咬的问题,但是大家都没有抱怨,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并不是享福而是为了帮助需要帮助的群众。活动进行了8天,在这8天当中同样也是对队员们毅力的考验,但是每个人都经受住了考验。通过深入基层、体验农家生活,更加锻炼了队员们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增强了队员们服务社会、造福群众的决心。
(二)“让法律走进生活”——街道普法宣传
我们活动的第一站就是到邳州市炮车镇街道进行普法宣传活动,队员们怀着满腔的热情,本着“用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在在炮车镇街道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本次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主要是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法律援助联系卡,设置法律咨询处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面临的法律问题等。
首先我们根据当前农村普法的“切入点”——民事纠纷,有针对性的宣传有关法律。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往农村中常见的争水、争界上的纠纷明显减少,而目前常见的纠纷是合伙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借款纠纷等,为了是这些纠纷在法律范围内成功调处,我们利用广播、散发普法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次,在活动过程中,我们对有关农村土地的征用、占有、流转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答;针对家庭暴力、重男轻女等等问题,进行了《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条文法律规范的宣读和讲解,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此外,我们认真解答了在外务工人员经常遇到的拖欠工资、工伤理赔、用工欺诈等问题,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一个年轻人离开法律咨询台时说:“有了法律知识,再出去打工心里就有底了。”
通过这次活动,让广大的炮车镇群众得到一次法律知识教育,帮助村民了解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以及如何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我们的专业知识得到一次实际运用,并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锻炼,也树立了我校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我们的专业知识以及创新能力,为建设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调以求真”——居委会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