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部署当前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下面我结合实际,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升境界,充分认识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路管理的水平是展示一个地区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近年来,我县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年底,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已经达到了2400多公里,其中国家列养公路总里程达350余公里。随着随岳南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荆岳长江大桥等一批交通重点工程的建成通车,我县公路出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有力的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与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相比,我县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相对滞后,利用公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集贸市场和生活垃圾污染公路等现象屡禁不绝,给公路安全畅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管理、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集镇过境路段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没有具体明确责任和整治实施方案,亟待进一步规范和解决。
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对于解决当前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公路安全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一场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攻坚战。要把公路综合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改善路域环境,充分发挥路网的综合服务功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
公路安全保护的主要范围为:随岳南高速公路监利连接线、省道公路和县乡道等国家列养公路。重中之重是高速公路连接线和省道干线公路。要整体推进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以创造安全、畅通、整洁美观的公路环境为目的,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全面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通过综合整治,全面提高我县公路整体形象。
(一)明确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责任。为确保治理效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一是必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具体为:负责组织公路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本辖区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二是要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县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配合乡镇抓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重点路段进行专项整治;负责查处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落实民警管段责任制,切实做好路面控制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车辆在公路上乱停乱放等行为,县建设、城管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协同公路、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明确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要求。这次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省道干线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物占道、无占道经营和占道作业、无乱堆乱放、无集贸市场、无种植农作物;确保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无非交通标志,无新的违法建筑、地面构筑物和无序堆积物;路容路貌达到“畅、洁、绿、美、安、舒”。一是要加强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的控制管理。《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走访沿线占道经营者及各类非法堆积物物主,宣传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责令限期自行清理;在地方政府的统一协调下,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对拒不自行清理的堆积物,要依法给予强制清理;对违法设置以及未按期整改到位的非公路标志要进行强制拆除。二是要加强公路红线区的控制管理。各乡镇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明确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的具体范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路面边缘的间距,随岳南高速公路监利连接线不少于25米,省道不少于20米。对违法建构筑物,必须责令限期拆除;对拒不拆除的,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程序,由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强制拆除。三是要加强集镇过境路段管理。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把清理整治集镇过境路段作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使干线公路两侧边沟畅通,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经营小摊等现象;实现路宅分离,路缘线顺畅,逐步通过实现净化、硬化、绿化,使集镇过境路段路容路貌和谐统一、整齐美观。四是要抓专项整治。近几年来,打场晒粮已成为我县路政管理中的一个“顽症”,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根除,干线公路沿线各乡镇要与村组签订《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责任状》,将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三)协调推进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仅靠几个职能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加强部门联动是做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有效保障,是有效推进整治工作纵深开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法》和《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公安交警、县公路、县城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积极配合乡镇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努力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局面。
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严格落实责任,治理公路打场晒粮工作具体分工为:仙监线至高速公路连接线路段的整治由城管部门具体负责;省道干线公路的整治工作由辖区乡镇政府组织牵头,加强领导,公安交警和公路路政部门组成专班进行联合整治;县乡列养公路的整治由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地方政府在集中整治活动时公安交警、公路路政部门派人参与。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公路安全保护工作顺利推进。
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系统性工程,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强化领导,周密组织,真抓实干。全面抓好“四个到位”,确保全面实现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目标。
(一)组织领导到位。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键全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该项工作列入当前的一项重要议程,会后,要相应成立公路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的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具体指导和协调,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身先士卒,狠抓任务落实。特别是干线公路各乡镇要认真对照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责任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夯实责任,主攻薄弱环节,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到位。2012年3月7日,温家宝总理签暑了国务院593号令,发布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施行,将有利于进一步依法开展公路保护,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的责任和保障,为公路的畅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我们要认真做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要以此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对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要利用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在公路沿线的乡镇、村庄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主动加强与公路沿线群众沟通协商,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好地激发起人民群众参与公路安全保护、建设美好家园的巨大热情。同时,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要根据当前治理工作的要求,坚持正面宣传与负面曝光相结合,确保各地公路保护工作平衡开展。
(三)考核奖惩到位。建立健全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要健全责任目标考核机制。要把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与乡镇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将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纳入乡镇交通工作目标管理,年终实行考核兑现。二是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为督促各乡镇的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县将成立督查工作组,定期对各乡镇的公路保护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公路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在检查考核中,对积极主动、进展迅速、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责任追究;重点路段要反复督促整改,直至达标为止。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不是交通、公路的部门行为,而是政府行为,考核的主体是各乡镇政府。
(四)依法行政到位。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既要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注意把握政策、掌握方法;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分步推进;既要鼓励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又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积极拓展思路、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重点突出、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做到宣传先行、程序到位、文书规范、文明执法,确保顺利实施、树立良好形象。
同志们,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是优化经济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希望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真抓实干,打好整治攻坚战,创建良好公路交通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