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市区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安全稳定,同时配合国家园林城市验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制定的《**省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动实施方案》(*建建98号)及《**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2009〕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建设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7日—10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含市政道路工程)、公交、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安全。
三、 检查内容
1、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年”的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重点工作情况。
2、各建筑施工(含市政工程)企业、公交、供水、供热、供气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各单位落实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四、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委属各单位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市建委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次检查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2、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3、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对危险部位、危险环节、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实施重点排查,着力加强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查出的问题,抓住不放,定责任人、定时限、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4、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报送市建委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