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好我县2008年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示范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地点
2008年,我县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计划在3个乡镇的5个村实施。即:村,乡的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
(一)发展养羊户500户。购置基(!)础母羊10000只、羊种公羊250只,人工种草10000亩,新建和改造羊舍15000平方米,配备相应青贮池和药浴池。
(二)新建羊种羊场1个。购羊种母羊120只,购羊种公羊6只,人工种草120亩,新建圈舍240平方米,配备相应青贮池和药浴池。
三、成立项目机构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由(县扶贫办)任组长、(县畜牧局)任副组长,其组成人员从有关乡镇及部门抽调。实施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在县畜牧兽医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成立专家顾问组。
在项目实施技术上要依托省畜牧局、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州畜牧兽医局的有关专家组成专家技术顾问组,对项目关键性技术和重大疑难技术问题进行指导。专家组成员名单如下: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
县扶贫办、县畜牧兽医局会同镇、乡、乡联合组织人员进村召开动员会, 将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户选择条件、扶持办法、贷款办法、补贴标准等向广大农户进行宣传,摸底调查农户基本情况,再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技术服务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地点。
(二)项目户的申报和审批。
由农户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名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户人口及劳动力、土地面积、羊舍建设条件、现有羊存栏数、农户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登记和核实后,加盖公章送县畜牧兽医局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在当地张榜公示5天,公示后由县畜牧兽医局批准为项目示范户,并签定项目实施合同。
(三)牧草种植及草山改良。
通过审核,签定项目实施合同的农户,按项目技术标准,在技术员的指导下,于今年7月底完成刈割草地种植;9月底完成放牧草地种植;对连片的草山草坡进行垦荒或补播改良。
(四)羊舍建设。
养羊户签定项目实施合同后,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统一的标准,投工投劳修建羊舍,同时配套建设药浴池和青贮池,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种羊发放。
项目户羊舍、药浴池及青贮池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毕后,经县畜牧兽医局检查验收合格,并且按照要求种植牧草及改良草山,且牧草长势良好的,由县畜牧兽医局采购优质种羊发放给农户饲养。
(六)技术培训。
根据项目建设不同时期的技术需要,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四期技术培训。第一期为饲料玉米种植、高丹草种植和草山改良及牧草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第二期为羊舍、药浴池和青贮池建设技术培训;第三期为羊的品种改良、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治技术培训;第四期为放牧型混播草地种植、牧草加工利用技术培训。
(七)项目完善及总结。
县畜牧兽医局和项目乡镇通过自查,进行总结,收集项目材料的整理归档,完善材料和项目的后续管理,写好项目实施总结,申请县项目领导小组初步验收,并将项目验收材料报省、州扶贫办,申请对项目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