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是《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的日子。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我市围绕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这一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狠抓了安全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及专项整治、执法检查、隐患整改和教育培训工作,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但是,应当看到,全市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部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说明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漏洞。针对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宣教活动,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和方法手段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颁布一周年宣教活动,就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这一主题,精心组织,全民动员,齐抓共管,使这次宣教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效果明显。通过深入广泛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法》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增强全民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主体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从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宣教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以人为本,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抓好安全生产,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 理念,坚持以普及《安全生产法》和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为主旋律,宣教活动要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班组,突出引导人、教育人、启发人和鼓舞人恼嫘逃忧慷灾肮と褐诘陌踩馐逗桶踩寄芘嘌担岣呷癜踩闹鞴勰芏裕銮糠ㄖ乒勰睢H嫱贫骷栋踩鹑沃坡涫担鹞ァ≌轮富印⑽ァ≌伦饕岛臀シ蠢投吐上窒螅κ迪执印耙野踩钡健拔乙踩钡淖”洌畲笙薅燃跎偈鹿史⑸*? 三是突出重点,增强宣教活动的实效性。 《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是靠全社会每个成员的自觉行为去实现的。因此,在组织宣教活动中,不仅要学法、懂法,还要把用法和执法这个工作重点突出起来,不断进行安全生产体制创新,强化安全执法和监督,使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树立起强烈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增强守法自觉性。通过这次宣教活动,达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各项监管职责、依法行政,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从业人员依法享有权利并同时履行法定义务的目的。 四是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法》深入实施。 要实现人人事事保安全,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是抓好《安全生产法》的落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严谨的作风、严格的监督、严厉的追究,把法律规定的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务必要深入生产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找准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关键环节,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安监部门要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威性,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力度,对《安全生产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者要严肃追究、一查到底,特别是要加大对领导干部重大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对因渎职失职行为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只有这样才会发挥《安全生产法》的强大威力,“人人事事保安全”才会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