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如果当事人已经死亡,其基本情况只写姓名、性别和死亡年月日。)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写明中止或终结的事实根据)。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中止诉讼的,写:
“本案中止诉讼。”
第二、终结诉讼的,写:
“本案终结诉讼。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审判长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